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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源所代理的多起案件获评为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8年度律师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12-11  发布者:admin

近日,广东省律师协会表彰了一批2018年度律师典型案例,启源所常务副主任胡斯恒律师、合伙人钟宇明律师和合伙人李倩雯律师、以及林峪律师经办的三个案例分别获奖。

 

 

该案中,胡斯恒律师通过在案发现场调查取证后,认为公安办案单位取证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于是向检察机关提交了本案关键定罪证据不真实不准确,不应采信,黎某不构成污染环境罪的专业辩护意见。检察机关根据经办律师的意见将该案退查后,最终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能证实黎某及同案人的污染环境行为已达到污染环境罪的入罪标准,对黎某作了不起诉处理,黎某被无罪释放。案件在经办律师的专业服务下,最终取得了非常好的辩护效果。

 

该高速公路油污损害路面赔偿案例案情里蕴含路政执法涉及的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案由及法律关系之争、油污染路面损失赔偿标准的确定、保险理赔及代位追偿、以及被告主体不明情况下如何追加等法律实体、程序方面的重大疑难问题。本案代理律师发挥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认真细致厘清法律关系、确定案件案由,通过申请调查取证、追加被告、拆分起诉,巧妙地化解本案诉讼中的种种诉讼障碍及诉讼困境,成功为委托人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该案例引起了高速公路、保险、公路运输等行业的高度关注,对环境与资源专业领域的实务操作具有特定的价值,案件处理结果对同类案件或同类业务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该行政处罚纠纷案中,林峪律师从对法条的逐字解读入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引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法条适用的语境是否成就,进而从根本上论证了处罚依据不足,事实不清;同时指出执法机构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了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违背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最终,行政复议机关采纳了经办律师的专业代理意见,撤销了某区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例的处理,体现了经办律师较高的案件处理水平,踏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既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取得很好的代理结果,也为执法机构依法行政提供了分析样本。该案例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处理方法上的指导,具有典型性。

 

本次典型案例评选是广东省律师协会综合全省律师2018年度办理的代表性案件,经申报、审核、集中评议等程序遴选的结果。典型案例的评选要求案例具有典型性、新颖性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够起到示范作用,同时要求代理律师发挥了较好的专业水平,并在案例处理结果上有所体现。启源所律师代理的三个案例的入选,证明了启源所律师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能力处理重大、复杂和疑难的案件,并为业界所公开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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